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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第二次专家评审会 成功召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公众对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相对于室外空气质量的不断改善,室内空气污染已成为近年来群众关注的焦点。10月12日,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组织召开了《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第二次专家评审会。该《标准》由学会提出并归口,于2018年10月立项,由江苏省疾控中心东南大学、江苏省住建厅装饰装修发展中心、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光大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天邦量子涂层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宁而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朗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南京煜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起草和编制,并在今年8月完成了第一次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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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每天约80-90%的时间在室内度过随着建筑物密闭程度的增加空调的广泛使用、各种装修材料加上日用化学品的使用,使得人们在室内接触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直线上升,对健康造成无法估量危害。”学会秘书长黄海表示,虽然国家多部委对室内空气质量都有相应的标准或规范,然而这些标准或规范大多年限较久,无论是指标还是限值都无法与如今的室内空气环境新形势相适应,“近年来很多国家地区都修订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在我国未出台新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之前,制定该《标准》非常必要。”

据介绍,新《标准》不仅参考了我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还借鉴了国际上相关空气质量基准研究的最新成果,并对全省多地室内空气进行了检测和评估,规定了住宅、学校和办公场所等三类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和监测要求以及健康影响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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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标准》与以往标准的最大区别在于以‘健康’为衡量指标。”黄海介绍说,住宅、学校、办公场所是人们活动时间最长的室内空间,在考虑了自然通风、使用集中空调等因素前提下,《标准》确定了主要污染物、危害程度等选测和必测指标。为方便公众辩识,还使用颜色对健康层度进行评级,“这是国际惯例,通常绿色代表健康,红色代表有危害”。

       此次评审会由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陈振乾、省住建厅装饰装修发展中心主任高枫、省生态环境厅宣教中心副主任王蔚、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长丁震等行业专家以及省消保委、无锡市疾控中心、镇江市疾控中心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和多家企业代表,共同组成评审专家组。秉承公正、客观的原则,评审专家组听取了起草单位对《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使用范围等工作的情况汇报,并给出了评审意见和调整建议。专家组对《标准》给予了充分肯定,建议《标准》下一步还需聚焦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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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会理事长王德明教授表示,社会进入了新时代,室内空气质量也应该有新要求,新《标准》的制定符合时代的进步,“作为团体标准,要保证其科学、严谨性、实用性,同时还要能落地。未来我们还将召开两次专家评审会,预计明年5月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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