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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立项会成功召开


《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团体标准

立项启动会议成功召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室内空气污染问题成为近年来群众关心的热点。我国的室内空气污染受到室外空气污染、吸烟、装修等多种因素影响,物理、化学、生物性污染物同时存在,每年因室内空气污染引起的死亡人数高达11.1万人,室内环境污染已成为危害人类健康的一大杀手。目前,大多数人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判断缺乏科学的引导,对于如何评价室内空气质量,国内相应的标准配套滞后

11月19日,由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组织、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的我国首部《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立项启动会议在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有: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理事长王德明教授,江苏省生态环保厅原副巡视员许纲熙,江苏省住建厅装饰装修发展中心主任高枫,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军,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所长刘珏,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钱华,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刘冉,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长丁震,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所长周连,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空气室主任汪庆庆,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陈君,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秘书长黄海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项目负责人肜茜菲上海光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朗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江苏宁而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参编单位负责人,江苏卫视、新华日报、荔枝新闻、南京日报、省广播电台、交汇点新闻等主流媒体。会议由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秘书长黄海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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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所副所长周连介绍了《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的主要内容及制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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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所副所长周连讲话

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理事长王德明教授表示,近年来,室内环境污染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但是长期以来,政府在污染防治方面主要聚焦在公共环境,对于室内环境的污染防治还没有形成系统推进的体制机制。《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的制定,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规范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治理市场,树立室内环境安全与健康理念,有效解决当前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短板,满足公众对健康环境和美好生活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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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理事长王德明教授讲话

江苏省生态环保厅原副巡视员许纲熙提议把室内环境影响评价纳入标准体系促进行业规范化、有序发展。

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军表示,《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的制定是对国务院发布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深入落实,意义重大。团体标准的发展空间很大,活跃度也很大,团标与市场紧密关联,和行业标准合并已经成为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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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军讲话

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项目负责人肜茜菲建议,制定标准要以标准的落地和实施为主,《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涉及到评价方面,即涉及到监管层面,必须做好协调与管理工作,将标准作为监督管理的手段,以规范行业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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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项目负责人肜茜菲讲话

上海光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承军提出,标准的制定要体现预见性和可了解性,标准不仅要立足于现在,更要考虑到未来,制定过程中重视民众参与,要通过媒体,让更多老百姓知晓。江苏宁而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元昌说,自如事件过后,他们接到的室内环境污染治理咨询量翻了一倍,“我们也希望早点出台规范标准,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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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光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承军讲话

南京朗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设计总监陈诚表示,对于标准的理解,应该是从意识到认知再到实施,最后到反馈与修定。制定标准应充分考虑民众意见,同时应加强产品的科技研发,做到可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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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朗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设计总监陈诚讲话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所所长丁震表示,标准立项后,将展开实地调查、广泛征求多方意见,让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标准落地,在中小学等室内环境中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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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所所长丁震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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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各位专家、代表共同研商,《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同意立项,并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理事长王德明教授对《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提出要求:学会秘书处协同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及各参编单位按照所申报标准项目的计划内容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高质按期完成编制任务,严把标准质量关,努力提高标准编写的规范化水平。标准制定要与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紧密衔接,避免与现有标准产生交叉、矛盾,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努力达成标准制定宗旨。标准制定过程中完成的送审稿、报批稿等应报项目必须按时申报,学会按程序做好标准制定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标准质量。同时,按照申报内容严控制定周期。标准制定过程中应充分集中行业内的骨干企业共同参与并广泛征求意见,在行业内达成最广泛共识。欢迎更多的企业参与标准制定。

 

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标准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盈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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