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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成立公益诉讼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日前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合力破解公益诉讼鉴定难题。


目前,江苏省经过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的具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共有14家,其中仅4家具有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资质,一起污染环境案的鉴定评估时间短则数月,长则一年以上。鉴定难、费用高、周期长等困难成为困扰公益诉讼工作的难题。


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先后建立了环保联动执法机制、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共同挂牌督办制度、污染环境类的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机制等一系列协作制度和机制,形成了环境保护的合力。去年以来,江阴、苏州等地检察机关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合作,探索建立了内部快速检测实验室,开展公益诉讼技术开展初查初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总结设区市院、基层院先行探索经验的基础上,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决定成立联合实验室,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支持工作。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下简称联合实验室)于7月5日在宁揭牌。联合实验室设在江苏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分别负责公益诉讼(环境损害)类案件的委托、检测(定性)、评估(定量)工作,为全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权威、高效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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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坚持“每案必赔、应赔尽赔”原则,与江苏省检察院定期沟通信息,主动推送案源,强化技术支持,全力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合力破解生态环境损害案件“鉴定时间长、费用高”等难题。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扎实开展勘验、检测、鉴定、评估等工作,为案件办理提供优质咨询服务,为江苏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双方已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公益诉讼(环境损害)领域开展技术支持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联合实验室成立后,双方将细化协作流程,推动联合实验室规范、高效运作。建立人才交流、互派挂职机制,努力把联合实验室打造成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人才培养的摇篮、理论研究的基地、科技创新的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线索的智能收集、数据分析,拓展案源数量,优化案件质量。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评估、司法鉴定等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专家库,完善专家辅助办理机制,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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